讀牛虻有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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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牛虻有感作文篇1
今日,我一口氣讀完了《牛虻》這部書,留給我的是震撼與感動。主人翁青年亞瑟因少年不更事而泄露組織秘密,換了心愛的女友瓊瑪一記耳光,無比懊喪。之后,他又得知自我竟然是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所以陷入迷茫甚至絕望。他制造了投海自盡的假象,從此流亡南美,身體被人打成殘疾。十三年后回國時,他已成為革命者牛虻。一個為意大利的自由而戰斗的斗士歸來,意味著他此生再無安寧。最終,為了夢想,牛虻割舍了感情和親情,也舍棄了深愛他的吉卜賽女郎倚達,舍笑走向刑場……
他說“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歡樂地飛來飛去。”是的,他是夢想與現實的化身,為了心中的信仰,他拋棄了親情,感情,甚至是生命。
可是!他留給世人唯一是最珍貴的無價之寶是那永不墜落的斗爭精神!在當年哪個兵分馬亂,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社會,他就像一顆閃閃發光的金子,用他微弱卻能給人期望和光明的亮光,照亮著這個社會的某一個角落。可惜它卻被丟棄在一個不太顯眼的死角里,深深地埋藏著,它在那里沉睡了好久,好久,好久……
書中最讓我感動的是他最終犧牲的情節,就算是臨死之前,他依舊是那樣毫不屈服,甚至于讓要槍斃他的士兵失去了殺他的勇氣,也許這太夢想化了,可是以牛虻的性格,這有又好像是合情合理的。
然而,他本能夠不死的。
他那個非法生父蒙泰尼里主教已經答應協助他越獄,同志們也在全力準備營救,但他卻堅持要蒙泰尼里拋棄天主教與他相認,同赴征程。為什么要提出這種對方不可能理解的要求,而寧可放棄繼續驅逐奧地利占領者的事業呢?我思索后的結論是:牛虻是把親情放在夢想之上的,沒有了親情,寧可放棄一切。而蒙泰尼里是把兩者同等看待的,盡管失去自我唯一的兒子之后,精神崩潰,走向死亡(我相信是自殺),信仰依然是無比堅定的。盡管是反動的信仰,“花崗巖腦袋”也勝過“墻頭草”。
我不明白,能否稱牛虻為英雄。因為他的苦難是在對世界的平白幻想以及象牙塔久久滋潤下產生的。就像他自我說的“當時的我幼稚的認為,所有欺騙了你的人都應當下地獄,可是我卻不明白,我正跳下一個地獄!”可是,他的苦痛有無非來自于那個社會,尤其是那個時代的意大利,那個神權至上的年代。而亞瑟比別人更早的清醒帶來的卻是痛苦,就像魯迅先生說的“這吃人的禮數!”而若牛虻還在,他便是要說“這吃人的神像啊!”
他離開家,逃出去之后的遭遇,簡直是非人的遭遇,那種生活,簡直比死還痛苦。有的時候,活下來會比死去更加的痛苦,而他還活著,就算遭遇了那樣的殘酷的事情。有這么一個細節,他在街上碰到一個被喝醉的父親打傷得六歲的小男孩,他把他接回家去,給他包扎傷口,細心的照顧他,在說到怎樣處理小孩的時候,他說“也許最仁慈的做法是在他的脖子上拴上一塊石頭,把他投進河里去。可是那樣就會使我遭受不快的后果。睡得真沉!你這個小孩,真是太不走運了——甚至都不能像只走失的小貓那樣保護自我!”,是啊,那個小孩就像當時在北美逃亡的他一樣,被人傷害了之后,像一條狗一樣在絕望里掙扎,可是牛虻讓沒有死,只是那么單純的一個愿望,要活著。人不也應當有這種執著嗎?
意大利青年亞瑟·伯爾頓,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亞瑟在懺悔時不細心泄露了機密,使得戰友被捕,令青梅竹馬的女友瓊瑪誤會。亞瑟還痛苦地發現自我竟是無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連串的打擊粉碎了亞瑟的心,他一錘子雜碎了心愛的耶穌神像,在書桌上放了一條偽裝自殺的紙條,毅然離去,來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13年,他受盡屈辱,歷盡艱辛。他化名為牛虻回到意大利時,他已經成為了一個堅定、冷酷、老練的人了。牛虻回國組織武裝,偷運軍火,進取準備起義。但最終本能逃生的牛虻卻因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猶豫沒有開槍而被捕。生父的勸降沒能打動牛虻,牛虻也沒能說動蒙泰里尼加入他們的組織。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兒子的死刑判決書上簽上了字,牛虻從容就義,倒在槍下。
蒙泰里尼是一個對徒們來說算得上仁慈的紅衣主教,他對亞瑟的感情也有著濃濃的父愛。13年后,他們再次相遇,可是父子兩人都有著自我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作出抉擇。對他來說,上帝是創造一切完美事物的神靈,是上帝讓亞瑟沒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13年的孩子還給了他……他無法舍棄他心中的上帝,又無法將他的愛分出一半來給兒子。蒙泰里尼最終目睹了兒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隨兒子而去。
當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與兒子之間作出了選擇時,他覺得以血贖罪的事應當在兒子身上實現;當兒子再也醒可是來的時候,他又后悔自我作出的選擇,因思念兒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來,他一時間作出的選擇是對的,可等心愛的兒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邊時,他又無比悲傷,他在當時沒有認識到兒子對他的重要性,雖然當時他也愛著兒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杯具是因為當時作出了錯誤的選擇就上演了。
有人曾說:“選擇就意味著失去。因為任何一種選擇,必須以放棄和推動某種事物為前提,否則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選擇。”“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這說的不也是這么一種道理嗎?選擇是多么的重要,它關系著未來事物的發展。我們無法后悔自我的選擇,更無法改變當初的選擇。應對著一道道人生中數不盡的選擇題,如果因為一時的糊涂而誤了大事,釀成了嚴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該何去何從呢?
所以要學會選擇,學會放棄。“寵辱不驚,閑看亭前花開花落;去留隨意,漫隨天際云卷云舒。”這才是人生的徹悟境界。
讀牛虻有感作文篇2
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歡樂地飛來飛去。
——題記
我是含著熱淚讀完《牛虻》的。
小說的主人公亞瑟出生在一個富商家庭中,由于經常受到異母兄嫂的歧視,精神上很不愉快,但他卻把神父蒙太尼里看成是自我的良師慈父,并且他認為一個虔誠的教徒和一個為意大利獨立而獻身的人是不獨立的。當遭遇最親愛的神父那痛徹心扉的欺騙與背叛時,當受到最心愛的瓊瑪那沉重的誤解后,當周圍的所有都將他孤立時,亞瑟痛恨自我的幼稚無知。這一連串的打擊使他陷入極度痛苦之中,幾乎要發狂。從此,“亞瑟”死了,他的“靈魂”漂泊到南美洲十三年,成為了一只“牛虻”。
在這十三年里,痛苦和艱辛如地獄里的魔鬼一向在折磨著他,令他遍體鱗傷。誰能想象,一個流浪到南美洲的孤獨無依的人會怎樣樣在寂寞的世界里,或許僅有勞累才能讓他忘記心中的痛。可是或許生命又給他開了一個玩笑,白熱病席卷了美洲大陸,此時的他已經是被死神拽著腳了,但苦痛并沒有帶給他軟弱,帶給他的反而是堅強!十三年過去了,此時呈此刻我們眼前的是一個飽經風霜,意志堅強,機智勇敢的牛虻。他回到了意大利,重回了這個以往讓他無比悲痛的地方,在此進取投身于自由民主運動,但結果還是讓人心碎,為了營救那些為人民自由而戰的人,他和政府的人展開了槍戰,救了戰友們,自我卻因為沒有子彈而被捕。
牛虻是個多么值得我們尊敬、敬仰的人啊,他剛毅的性格,堅強的品質,給我們帶來的是他那鋼鐵般的信念。是剛毅,讓他從虛幻世界中解脫出來,浴火重生;是堅強,使他的斗志始終昂揚,不畏苦難;更是信仰,讓他放棄年輕燦爛的生命。有太多太多如牛虻般剛毅、為了信仰的人了:司馬遷,遭受宮刑,完成被魯迅譽之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的《史記》;林則徐,應對人生的大起大落,淡然處之,高吟“茍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
在我們的生活中,我們僅有堅持著我們的信仰,才能在所有苦難的都集中到身上時,勇往直前。在我們有限的生命中,能夠激發靈魂的高貴與偉大的,僅有虔誠的信仰。在最危險的情形下,最虔誠的信仰支撐著我們;在最嚴重的困難面前,也是虔誠的信仰幫忙我們獲得勝利。亞瑟有自我的信仰,他能在經受無數艱難險阻后,仍然笑對未來。我們又何嘗不能做到呢我們應當學學亞瑟。無論有什么困難時,總會有信仰支撐著他,讓他毫不退縮。
身為一名醫學生,“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醫學生誓言仍然響徹耳邊。選擇了醫學,選擇了成為一名醫學生,就已經選擇了和其他人走一條不一樣的道路!大一時的懵懂已過,我們正在經歷著大二的成長。但我明白當我穿上白大褂的那一刻,一份圣潔在心里,而一份職責已悄然落在肩頭!只因為選擇醫學,只因為我們是醫學生。以往在我們手里死去了多少只青蛙,多少只兔子,多少只小白鼠,以往的我們摸著油油的尸體,挑著微小卻致命的病毒……但那些為以后臨床做準備的一切都過去了!此刻的我也在慢慢尋找方向,尋找未來的路,也許還在迷惑著,但我會堅信自我內心的聲音,堅信自我的信仰!在很多人看來我們是勤奮的,只因為我們應對的是活生生的人,應對的是獨一無二的生命,應對信任和依靠,我們別無選擇!未來不明白會有什么在等待我們,而此刻我們能做的唯有好好學習知識,有一天能夠救死扶傷,不枉費我們的努力……不管前路怎樣艱險,有了信仰,我們就會有支撐自我走下去的勇氣和信心!
讀牛虻有感作文篇3
《牛虻》這本書,是一個朋友去旅行帶回來給我的。當時拆開,就在扉頁寫了:“愿生如夏花之絢爛,死如秋葉之靜美。”可是當時忙于備戰考試卻并沒有一口氣讀完,而是在兩年后的暑假工中慢慢將它錄入腦海……
從“亞瑟”到“牛虻”,是時隔13年的苦難磨礪,是一個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轉變。他因為不小心透露了組織的秘密而被心愛的人打了一耳光而傷心,后來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愛的神甫的私生子的雙重打擊下,他選擇了假裝死亡的方式消失,離開愛情與親情。
異鄉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過著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園當苦力,為了一口飯成為被人戲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毀容,在回到國土以至于他深愛以及愛著他的兩個人都無法認出他。他受盡肉體與心靈的摧殘,但在這個過程中,他卻是變得更加強大,猶如“鳳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來之后,他成了筆鋒犀利、干練冷酷而無所畏懼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于革命,不僅因為他對教廷充滿仇恨想要換回父親,而且他想要“獻身于意大利,幫她從奴隸和苦難中解放出來!”所以他一直堅持下來,他自己也說過:“如果我自殺了,我的工作怎么辦?誰來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與精神感染鼓勵了許多人。但他最后還是因為對神甫的愛而放下了槍被捕獲,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給他行刑的士兵是那么地愛戴他,握著槍的手發抖,把子彈打偏……但他最后還是離開了人間……神甫在牛虻死后,才后悔莫及,后悔選擇上帝放棄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后也逼瘋了自己。到了這里,宗教在主教心里慢慢退去,這也暗示著牛虻的犧牲沒有白白浪費。
而最后,牛虻在給瓊瑪的信中寫到:無論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瓊瑪知道一切后,也落下了淚,愛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許從一開始注定是悲劇。
但世人知道,牛虻雖死,他的精神卻長存。
讀牛虻有感作文篇4
昏黃的燈光下,合上剛剛讀完的《牛虻》,長舒了一口氣。
《牛虻》這本書的結尾部分,全書給人一種提心吊膽的感覺。我覺得,這本書,是不可多得的精品。在伏尼契筆下處處都是精彩。此時的我也受到了意大利自由青年黨的感染,我不禁開始熱血沸騰。
這本書講述了一位名叫亞契的年輕革命者,經歷了人生的忐忑,最終,在行動中不幸被捕英勇就義的故事。
在他19歲那年,在一次懺悔時,卻不曾想,亞契無意間透露出了行動和隊友的姓名,致使隊友被抓,行動失敗,而他也被認為是叛徒。后來女友的一耳光深深打傷了 亞契的心。
他無力面對生活,開始尋找解脫……
面對親生父親的真相與女友的誤解,走投無路的亞契選擇了偽裝投海自盡,逃到了南美的巴西。
亞契的逃避凸顯了他的懦弱,反而讓更多的人誤會他。他的心理難道就如此的脆弱嗎不,他難道連一次誤解都承受不了嗎?只是因為他不愿意去面對生活,去改變生活,去追求他想要的自由。幸好在逃避的20_年里,他逐漸醒悟了。
在那20_年中,亞契逃亡到南美,過著非人的生活。現在他又重新回來了,又回到了意大利。不過她已經不是原先的那個懦弱的亞契了,他成為了一位真正的革命戰士,他的名字叫牛虻。
經過了20_年的煉獄,是他逐漸走向了成熟。為了意大利的革命事業而奮斗,不是努力著……
但是,革命總是會有犧牲,直到再一次偷運軍火的任務中再次被捕,他的革命生涯就真的結束了。他和他的親生父親相認了,但面對教會和自己的親生父親,他并沒有選擇妥協,最終他英勇就義,英勇就義,死在了他曾經最敬仰的親生父親的手中。
牛虻的愛國主義精神最讓我感動。他為祖國的革命而獻身.
眼光回到國內,近代以來,何嘗不是有許許多多有著愛國主義精神的偉人。他們有的為革命事業拋頭顱,灑熱血;有的為國家科技付出……詹天佑就是他們當中的一個杰出代表,他克服重重困難,修建了我國第一條鐵路。楊靖宇,戰死沙場的抗聯英雄。還有錢學森,克服重重阻撓回到中國……
他們用他們的實際行動詮釋了愛國主義精神,引領我們到達一種新的境界,他們無形中教導我們怎樣去熱愛我們的祖國。所以,我們要努力學習,將來要報效我們的祖國。
再次打開這本書,我的眼淚情不自禁地滴在了書上,那是對意大利青年黨人的敬佩,那他們的追求自由,愛國主義精神,為革命犧牲獻身的大無畏精神所感動。他們詮釋了什么是革命,什么叫信仰。
看到這樣的革命者,我還能說些什么呢?意大利青年黨人的信仰,為追求自由的執著與奮不顧身,還有革命戰士的成長……
讀牛虻有感作文篇5
這學期劉老師在上課時向我們推薦了《牛虻》這本書。還說李校長對這本書也是愛不釋手。放學后我就去書店買下了這本書,后來在一次擂臺賽中,我聽見了一個同學拉票時說《鋼鐵是怎樣煉成的》這本書中的主人公保爾也是因為《牛虻》這本書深受啟發。因此鼓動了我看這本書的欲望,于是僅用了八天時間便讀完了。
《牛虻》以十九世紀三四十年代,意大利人反對奧地利殖民統治的斗爭為背景。以愛國志士牛虻的命運,遭遇和結局為線索,熱情歌頌了意大利人為民族解放,國家獨立所做的英勇斗爭。牛虻鋼鐵般的意志,視死如歸的精神,嫉惡如仇的品格,激勵和鼓舞了一大批年輕人。
《牛虻》這本書主要講了亞瑟小時候的生活過的很不如意,唯一能給他帶來快樂的人就是神父蒙太尼里和青梅竹馬的瓊瑪。后來蒙太尼里要去其他地方當正主教,走之前他非常擔心亞瑟,因為在神學院里散步時,神父蒙太尼里曾經問過亞瑟想要干什么,亞瑟當時也吐出了自己的想法。蒙太尼里走后,卡爾迪神父隨即上任,在一次懺悔中,亞瑟不小心說出了自己的黨名稱,新任神父隨即告密。亞瑟和其他同志也被抓了,出獄后,瓊瑪以為是亞瑟告的密,打了一個耳光后走了。亞瑟回到家里。一向討厭他的并想把他趕出家門的大嫂告訴了亞瑟,蒙太尼里是他的親生父親。傷心欲絕的亞瑟打碎了神像,制造出自殺的假象,奔赴南美。十三年把他磨練成了堅強,冷酷的牛虻,當他再次重回故鄉。他以辛辣的語言和尖刻的文章,諷刺那些信仰宗教的人。在一次偷運軍火中,因蒙太尼里的出現,牛虻被抓了。最后牛虻在獄中寫了一封信給瓊瑪,蒙太尼里在死刑判決書簽了字。在刑場上,牛虻親字指揮劊子手處決他。
當讀到最后處決牛虻時,我不禁流了許多淚,到最后牛虻還是一個勝利者,他為了國家獨立而獻出了生命。想到這里時,我不禁想起了我們班的小組,有的人給自己小組扣了分一點兒也不傷心,反倒還高興,沒有集體榮譽感。我真希望他們能夠好好看一下《牛虻》這本書。
《牛虻》這本書最打動我的就是牛虻對瓊瑪始終不渝的愛。瓊瑪的一記耳光,雖然是使亞瑟非常傷心,但它對瓊瑪的愛卻從來沒有變過。
在蒙泰尼里選擇了上帝時,我非常不認同他的做法,我能感受到牛虻當時的心情非常悲痛,雖然主教選擇上帝是理所應當的,但是作為父親選擇兒子更是天經地義的。我非常不理解蒙太尼里的做法,信奉一個跟自己沒有任何關系的上帝有什么用呢,上帝對你沒有任何幫助,又不能當飯吃。在親生骨肉和一個跟自己沒有一點關系的人做選擇時,竟選擇了跟自己沒有一點關系的人。最后還親手處決了自己的親生骨肉。我真希望這個結局能讓他明白一個道理,任何東西都代替不了親情。
我覺得《牛虻》的一生很痛苦,被最愛的人打了一記耳光,被最信任的人出賣,被親生父親處決,這一切,再加上十三年中所受的苦發生在一個對世界還認為很美好的亞瑟身上,真是太殘忍了。
看完《牛虻》這本書,給我最大的啟示就是珍惜自己現在所擁有的,我深感自己很幸福,有負責任的老師,知心的朋友,舒適的環境,愛自己的爸媽,這一切和牛虻的生活相比,真是天壤之別。我還常常因為一件小事而鬧脾氣,真是太不懂事了,所以我決定改掉這些毛病,珍惜所擁有的《牛虻》這本書給我的啟示,真是太大了,我希望你也可以看一看這本書,對你來說絕對是有益無害的喲!
讀牛虻有感作文篇6
今天,我從圖書館中借到了一本書,名字叫做《牛虻》,講述的是一個人名叫亞瑟,原本是一位意大利青年團的團員,因為一次回到家中探親時,被警方逮捕,后來他被釋放了,人們卻認為他已經背叛了,于是他逃到了南美洲,改名換姓[注: 改換了原來的姓名。],叫做牛虻,后來的一支探險團發現了他,并將他帶回到了他的祖國,于是,重新回到了祖國的他,開始了新的革命事業,好幾次,他都遇到了危險,并被逼上了絕路,但他想盡辦法運用自己的智慧,好幾次脫離了危險,但最后,他因為一次不慎,被逮捕并被槍決了。
我最崇拜牛虻的,是他那過人的智慧,還有他那能言善辯略帶幽默的口才,他的同伴們是這樣評價他的:“他張口就是笑話,就像一團火一樣。”這充分地體現了牛虻的樂觀主義精神,即使是在險境中,他也不失幽默。 我最崇敬他的,就是他那隨機應變[注: 機:時機,形勢。隨著情況的變化靈活機動地應付。]的膽識和過人的勇氣,在他的同伴眼中,他有一個神奇的故事,就是:“牛虻穿上當兵的舊衣裝到處游蕩,裝扮成在執行任務時受傷的騎兵,試圖尋找他的伙伴。他竟讓斯賓諾拉(當時的紅衣主教)的搜查隊答應讓他搭乘便車,并且在一輛馬車上坐了一天。他對紅衣主教的搜查隊講了許多驚心動魄[注: 使人神魂震驚。原指文辭優美,意境深遠,使人感受極深,震動極大。后常形容使人十分驚駭緊張到極點的故事,說他怎么被叛亂分子俘虜,又是怎樣被拖進了山中的匪巢,并說自己受盡了折磨。他們把通緝告示拿給他看,于是他就編了一通瞎話,大談他們稱作‘牛虻’的“魔鬼”。
到了晚上,等到了他們都睡著以后,他往他們的火藥上澆了一桶水,接著他就跑掉了,口袋里裝滿了給養和彈藥…… 看完這一個片段,我頓時對牛虻產生了一種好奇,他并沒有那種視死如歸的精神,而是蒙騙搜查隊,讓他搭了便車,搭就搭了,還坐了一整天,坐就坐了,做完了跑時還不忘了搞點破壞,破壞就破壞了,走時再順手牽羊[注: 順手把人家的羊牽走。比喻趁勢將敵手捉住或乘機利用別人。現比喻乘機拿走別人的東西。]拿點東西,這讓我充分地認識到了牛虻:他沒有多么大的勇氣,但是他有隨機應變的精神,能夠臨危不懼[注: 遇到危難的時候,一點也不怕。],而且膽識過人,雖然喜歡耍點小聰明,但是在他的心中對革命事業一絲不茍,忠心不二。 從牛虻的故事中,我領悟了一個精神:我們要學會隨機應變,要有臨危不懼的勇敢,還要有淵博的知識,而淵博的知識,就是要靠自己平時的日積月累[注: 一天一天地、一月一月地不斷積累。指長時間不斷地積累得來的。
讀牛虻有感作文篇7
說起《牛虻》,多數人對它的印象就是:這是一本影響了一代中國人的小說。我們的父輩甚至爺輩們對它愛不釋手,提到它時感慨萬千。我們則一臉的不解,然后好奇的拿起來讀。至少我是這樣的。
當我在讀完以后沒有像父母他們那樣的感慨。原因什么的很明顯:今時不同往日,一部描寫革命烈士的傳奇小說與在和平環境下成長的我這樣一代的年輕人沒有太大的共鳴。這部小說可以影響一代中國人,但它畢竟不是公認的名著。畢竟作者是受到革命者的事跡激勵才寫的這部小說。可能是因為它的第一次出版地點是在與革命毫不相關的,以保守和陳舊聞名的英國。所以在一百零三年前出版時它是那么的默默無名。不過,在半個世紀后翻譯成中文卻廣受當時的青年(也就是我們的父母或他們的上一輩人)的喜愛。無他,就因這部革命傳奇獲得了當時廣大革命青年的共鳴,人們樂于去閱讀那些臨危不懼、寧死不屈、為人民而戰斗的英雄形象。
似乎說了很多題外話,現在來講一講具體的讀后感。首先我感覺《牛虻》雖然不是什么名著的,但是卻可以像金庸的武俠小說那樣從很多角度閱讀它。想看傳奇的人可以把它當一部革命傳奇來看,想看言情的可以當它言情小說看(不過這愛情的結局有些悲慘),想看懸疑的甚至也可以當它懸疑小說來看。用輕小說的觀點來講,就是它集合了各種元素于一身的多元小說。當然不管你怎么看,他的故事始終只有一個,他的人物形象永遠也是那幾個。主人公亞瑟給人的感覺是熱血過了頭結果犯了錯誤(不能全怪他),經過一番的磨練后成為了一位老練的,冷酷的革命者并有所成就,最后因為意外被捕就義。他是我們理想中的革命志士,他有著不管自己的外在怎么改變,對祖國獨立的思想根基依然沒有動搖。他在親情與革命中選擇了后者,舍生取義。也符合中國傳統的忠孝難兩全的思想。可以說,關于亞瑟這一形象的創作還是挺成功的,當然似乎有些絕對化、簡單化、甚至模式化,給人感覺有些生硬。我覺得應該更多的描述他在各種情感與各種思想之間的矛盾心理與行為會更好。
讀牛虻有感作文篇8
在我的心目中,親情是最純潔的,最值得信賴的感情:悲時,它給你撫慰;恐懼時,它給你力量;失望時,它給你鼓勵;危險時,它給你保護```````所以,親情是圣潔的。可是,我讀完愛爾蘭女作家艾‘
麗’伏尼契所著的《牛虻》,蒙泰尼里把親生兒子送上斷頭臺的事實,重重地打擊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敘述的是一意大利斗爭中的一個故事。篤信上帝的貴族子弟亞瑟經過了一次次現實生活的挫折,改變了自己對上帝的信仰,投入了一意大利的火熱生活,從而引起了一系列親情與信仰的矛盾和斗爭。
平時,孤獨寂寞的亞瑟最信賴自己的教父猛太尼里。’‘父子’‘倆的感情是真誠的。當亞瑟因母親早逝而悲傷時,教父給他安慰;當亞瑟猶豫彷徨時,教父又催他奮進。但是有一回亞瑟把自己參加革命的
志愿告訴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幫助,而教父一反往日慈祥的神態,不容反駁他要打這個念頭。這是第一次使年輕的亞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機會,亞瑟得知蒙太尼里就是自己生身父親,他迷惑,悲傷,
憤恨,因為他心目中圣潔的神父竟然一直在欺騙他!但是他還是深深地愛著神父,因為他是教父,是父親。
十三年后,亞瑟帶這滿是傷疤和殘缺的身體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的土地上又投入了火熱的戰斗。他用’‘牛虻’‘作筆名,一次次用銳利的筆鋒抨擊當時黑暗的社會。從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動了意大利。這時的蒙泰尼里已經是一個深受人們尊敬的紅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愛父之心,常常用各種方式和他接觸親近。當牛虻發現蒙泰尼里在十三年中無時不忍受這痛失愛子的煎熬時,心中的愛和恨交織著,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騎兵的襲擊,他勇感地接受了掩護任務。當他拿起手槍,準備突圍時,忽然聽見蒙泰尼里的聲音,拿著手槍的手無力地垂了下來。就在那一剎那間,騎兵包圍了他。
看到這里我被書中字里行間流露出的親情深深地感動了。我既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以為蒙泰尼里會設法就出他惟一的兒子,使得父子團圓。不料,這個上帝的衛道士并沒有手下留情:是他;’‘讓’’
牛虻再度入獄。在監牢中,一心只想保住自己所謂的‘’清白‘’,‘地位‘’,在牛虻的死亡書上簽上了名字,把自己心愛的兒子送上刑場``````蒙泰尼里很愛孩子,可是,作為一個反動主教,在關鍵時刻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上的利益發生沖突的時侯,他選擇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這時,人們才看清他的真實面目。他是上帝忠實的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統治階級,他之所以獻出兒子是為了保住這個反動階級的利益。
牛虻是一個英雄,可他不懂得人世間的父子親情,是可以由信仰決定取舍的,所以他會被自己反動的父親送上刑場。
艾`麗`伏尼契,這位愛爾蘭女作家寫下的《牛虻》,的確是留給人們的一筆可觀的財富。